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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我市落地 126种新药纳入医保 覆盖罕见病等多个领域

2024年01月19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崔帅 字体:  

1月18日,记者从廊坊市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面执行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本次调整共新增126种药品,其中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种;1个药品被调出目录。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088种,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据介绍,本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一大亮点是扩大罕见病用药的医保纳入范围。以满足医保基金支出要求为前提,在可能范围内尽量扩大罕见病用药的可及性,防止患者“因病返贫”“因病致贫”,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度比较大的罕见病治疗用药问题,增加了15种罕见病药物的医保纳入,体现了医保政策“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第二个亮点是初步建立覆盖新药全生命周期的支付标准形成机制。根据药品相对价值等变化,对于谈判进入目录“协议期”满4年的品种触发降价机制时降幅减半,满8年的品种自动纳入目录“常规部分”管理,确保了谈判目录和常规目录之间的有序衔接。

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内甲类药品,参保人在使用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我市医保规定比例报销。中药饮片按照甲类管理。

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内乙类药品(不含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谈判药品中,治疗肿瘤的西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其余谈判药品中除抗肿瘤西药外的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廊坊市确定。我市根据基金运行情况,按照省医保局最高不得超过20%的要求,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10%,进一步提高了参保群众报销比例和待遇水平。

目前,我市已将397种谈判药品和33种竞价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通过定点零售药店等渠道进一步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参保人可通过处方流转,到我市9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购药报销,报销政策与在医疗机构内购药完全相同。“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称及地址等信息可到市医保局官方网站查询。

我市已连续6年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实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的744个药品纳入我市患者报销范围,扩大了药品支付范围,满足了更多患者用药需求,群众用药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下一步,将继续在药品目录结构优化、医保待遇水平提高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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