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拟确认栾留伟、赵金、马东骏、刘宏、白云龙、彭建强等6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拟确认栾留伟、赵金、马东骏、刘宏、白云龙、彭建强等6名同志勇救落水群众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并拟提请认定“廊坊市见义勇为模范”。现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栾留伟(牺牲),男,汉族,1983年12月生,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堽城镇良村人。
赵 金(牺牲),男,汉族,1960年03月生,中共党员,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宫村镇西北村人。
马东骏,男,汉族,2007年09月生,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
刘 宏,男,汉族,1980年04月生,河北省任丘市人。
白云龙,男,汉族,1979年09月生,河南省太康县逊母口镇白庄人。
彭建强,男,汉族,1976年03月生,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位村人。
二、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对公示人选及事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实事求是向廊坊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反映。
通讯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祥云北道58号
邮政编码:065000
联系电话:0316-2339612
附件:栾留伟、赵金、马东骏、刘宏、白云龙、彭建强等6名同志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廊坊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栾留伟、赵金、马东骏、刘宏、白云龙、彭建强等6名同志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2024年8月10日中午,栾留伟、赵金、马东骏、刘宏、白云龙、彭建强在永定河固安县(小孙郭村段)参与所在俱乐部活动时,突然听到河边有人在大声呼救,栾留伟、赵金等6名同志不假思索迅速赶往呼救地点,看到河中有3名儿童和1名成年男子溺水,情况万分危急,6名同志顾不得多想,迅速扑向河中救助溺水人员,拼尽全力将3名儿童推至浅水区,当栾留伟、赵金同志再次返回深水区营救溺水成年男子时,因体力严重下降而溺水,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2024年8月31日,固安县委政法委确认上述6名同志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固安县人民政府追授栾留伟、赵金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马东骏、刘宏、白云龙、彭建强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