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集中清理工作的公告

2025年08月06日 来源: 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字体: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化水平,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自2025年8月1日起,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将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工作。

一、 清理范围

缴存职工应缴的住房公积金已完成进账,账户为封存状态,且2年以上未发生缴存、提取等资金往来,不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法院冻结情况的个人账户,纳入清理范围。

二、清理方式

(一)账户合并

在廊坊市域内,同时存在正常缴存账户与睡眠账户的,缴存职工需到管理部办理账户合并业务。

(二)账户转移

在廊坊市域内存在睡眠账户,在异地正常缴存的,职工本人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到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发起申请,办理异地转移。

(三)销户提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缴存职工或受委托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可到管理部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1.离休、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出境定居的;

3.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

4.账户封存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5.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可登录微信公众号“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出境定居提取、参军上学提取,可登录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https://wt.lfzfgjj.net:10443/ish/)办理。

三、办理要求

(一)缴存单位

请对本单位长期封存的职工账户逐一进行清查,通知睡眠账户职工,对照清理方式妥善处理。

(二)缴存职工

请核对个人账户情况,如有睡眠账户请对照清理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如存在账户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先更正信息后,再办理相关业务。

缴存职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管理部联系。


附件:各管理部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6日


附件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管理部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管理部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市区归集提取中心0316-2283310广阳区银河北路与北凤道交口中房创展大厦
市区贷款中心0316-2283302广阳区永丰道廊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霸州市管理部0316-7222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霸州市支行(霸州市金康东道222号)
胜芳分理处0316-7222001霸州市芳清道霸州市第四中学西南侧约110米
固安县管理部0316-6161741固安县永定路118号市民服务中心
大厂县管理部0316-8820229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23号建设银行
大城县管理部0316-5562018大城县永定大街府东新区南门东侧
三河市管理部0316-3210699三河市格兰香榭9号楼
燕郊分理处0316-3310699三河市鼎盛家园底商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二层
永清县管理部0316-6620652永清县益昌中路126号建设银行二楼
香河县管理部0316-8317387香河县新华大街北侧便民服务中心一层
文安县管理部0316-5280017文安县国泰西道鑫悦豪庭底商
廊坊开发区管理部0316-6071337廊坊开发区会展中心行政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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