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片制作项目询价比选的公告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片制作项目
询价比选的公告
为全面展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创新成果和突出成效,大力宣传推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拟策划制作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片。通过生动形象的视听语言,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经营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打造廊坊市营商环境宣传“金名片”,为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人才落户廊坊贡献“营商力量”。根据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事项
1.项目名称: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片制作项目。
2.采购需求:以营商环境“五大环境”为核心内容,制作1个15分钟长视频+12个1分钟短视频,要求风格大气、有温度(避免说教刻板),画质高清,构图精美,镜头语言丰富;需包含航拍、延时摄影、情景再现、数据可视化等多种拍摄和表现手法;需专业配音,音色沉稳大气,富有感染力;需有原创或版权的背景音乐,音乐节奏与视频内容相匹配。
3.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00.00元,大写:拾伍万元整,响应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60日内完成。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意参加报价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有意参加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意参加报价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具体要求
1.有意参加报价单位应在公告要求截止期限内按要求报送投标文件,超期视为无效。
截止日期:2025年10月30日24:00。
2.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五份,邮寄至: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66号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件人:王春朝,联系电话:13363616866。
四、评分标准
评分满分为100分,含5个评分子项,具体说明如下:
报价得分,权重20分。报价得分统一采用综合评分法计算:报价得分=10+(最低报价/报价)×1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最低报价得分为20分)
项目方案,权重50分。根据参比单位申报材料内容评分,综合分析参比单位对需求理解、服务方案、计划安排等进行打分。
资质实力,权重10分。根据参加比选单位提供的企业简介、业务团队等进行评分。
业绩得分,权重10分。根据参加比选单位提供的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给5分,最高不超过10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服务承诺,权重10分。对本项目后续服务承诺全面、合理、切实可行,服务保障措施合理 、明确进行综合评比打分。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