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廊坊市数据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公告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廊坊市数据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比选人:廊坊市数据局
(三)项目内容:择优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招标代理机构2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采购项目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一)采购代理费金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34号令)等文件要求。采购代理费实行项目包干制,即由中选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的全过程(与采购人共同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等事项),不额外计取(如报名费、资料费等)。采购代理费由各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机构。
(二)其他未尽事宜在采购人与中选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协议》时另行补充完善。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此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已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 11 月 14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每天上午08:30 至12:00 ,下午13:3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有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fssjjbgs2024@163.com),逾期发送的报名资料比选人不予受理。
3.需提供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报名登记表(自行编制,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收件邮箱等内容)。
五、代理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21 日 上午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祥云北道58号5号楼225房间
3.所有参与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比选申请书》,一份正本,四份副本。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评审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1 日上午8 时 30分(北京时间)在廊坊市广阳区祥云北道58号5号楼221房间评审。
七、比选结果
在廊坊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八、费用说明
(一)免费提供比选文件,不收取费用。
(二)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参加比选有关的全部费用。
九、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廊坊市数据局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祥云北道58号5号楼225房间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8032633799
(二)监督方式:
1.廊坊市数据局党建办公室
联系电话:2331006
电子邮箱:lfsjdj@163.com
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
联系电话:2316037
电子邮箱:fgwjcs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