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二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0件
12月14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0件,其中来电4件,来信6件。涉及霸州市4件、香河县2件、永清县2件、固安县2件。按环境污染类型分为大气类3件、固废类1件、水类1件、噪音类1件、其他4件。
截至12月1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交办我市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共二十七批次217件(重点关注案件22件),其中来电153件,来信64件。上述案件均已转办当地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廊坊市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 12-13 ]
下一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廊坊市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 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