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举办《廊坊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2026年03月27日 来源: 廊坊市消防救援局 作者: 字体:  

为了加强我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相关规定,廊坊市消防救援局拟对《廊坊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廊坊市消防救援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廊坊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15名,凡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广泛代表性的公民均可自愿报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以推荐相关人员参加。报名人数超出拟定人数时,由听证机关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科学合理遴选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不足部分由听证机关邀请产生。

1、公民代表9人,能独立清楚表达意志,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真实地反映意见;具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政治思想觉悟较高,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或者与此有利害关系的公民代表。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代表6人,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四、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6年3月30日至4月7日期间持有效证件到廊坊市消防救援局办理听证报名手续,立法听证会申请表附后。

听证代表名单确定后,将于2026年4月23日前通知代表本人。

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3号

电子邮箱:lffzyshxf@163.com

特此公告

廊坊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3月27日

附件下载:立法听证会申请表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