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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部门联合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清明将至,返乡祭扫、焚香烧纸、踏青出游等活动增多。春季天干物燥、大风天气频繁,火灾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市消防救援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市民注意用火安全,严防火灾发生。
一、倡导选择网络祭扫、植树献花、丝带寄哀思、踏青遥祭等无烟火文明祭扫方式,寄托对亲人、先烈的深切思念。祭扫期间尽量不动用明火,严禁在山林、草原等火灾高危区域动火。因过失引发火灾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可通过采取预约、错峰、分流等方式调控人流密度,增加防火巡查频次,加强值班值守和员工培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对焚香、烧纸、点蜡等明火源落实专人看护,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
三、祭扫时要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燃气管道、下水道井盖、沼气池等高危区域;确需用火的,可使用焚烧桶、金属容器或在划定安全区域内进行,提前清理周边枯枝、落叶等可燃物,严禁乱扔烟头。人员离开前,务必确认余火彻底熄灭,严防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遇大风天气,严禁户外动火祭祀。
四、节日营业场所和文旅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违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鼓励利用单位场所内固有宣传设施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火灾案例警示宣传。
五、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及房前屋后的可燃杂物,人员离开时务必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严禁进楼入户、飞线充电,杜绝卧床吸烟、乱扔烟头等行为;在神龛、家堂等位置使用长明灯、香烛祭祀时,务必远离可燃物,禁止在居民楼道内焚香烧纸。
六、假期出游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情况,游玩期间遵守禁火禁烟规定,不在山林、草原、景区生火野炊、吸烟。不前往未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做好自身防护、规避安全风险。
七、踏青郊游野炊宜选择空旷、靠近水源的地带,注意用火安全,不要随意丢弃火种,结束后要将余火彻底熄灭,避免发生复燃,大风天气切勿野外动火。
八、外出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携带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自驾出行前应对车辆的油路、电路进行安全检查,随车配备灭火器,不向车外抛扔烟头,停车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如遇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请主动避让。
九、进入公共场所,要提前留意并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牢记灭火器、防烟面罩等自救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宾馆住宿时,严禁卧床吸烟、乱扔烟头。如遇火灾,务必保持镇静,明辨方向,火势和烟气较小时,沿疏散通道有序逃生,严禁乘坐电梯;不具备疏散条件时,退守相对安全房间,用湿衣物封堵房门缝隙阻隔烟气,迅速拨打119报警等待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