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示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防范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诈骗的温馨提示

2026年04月01日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字体: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我市发现有自媒体账号通过短视频、社交平台等渠道发布“廊坊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办理,不限制户籍、无需社保、第一年免房租”等不实信息,涉嫌虚假宣传,误导公众。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关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

自2012年起,我市已将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统一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原有的廉租房已不再单独受理。此外,本市市区自2012年起全面停止受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目前我市市区正在受理的保障性住房仅为“公共租赁住房”,凡是声称可以代办“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均为虚假信息。

二、关于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申请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所谓“不限制户籍”“无需社保”“有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办理”等说法属于断章取义、歪曲政策。具体申请条件,请通过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冀时办”APP等官方渠道查询核实。

三、关于公租房申请方式

申请公租房需通过“冀时办”APP线上办理。如遇困难,可到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请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协助。申请过程中其他问题,可咨询申请所在地住建局。广阳区住建局电话:2012178;安次区住建局电话:7161167;开发区住建局电话:6072877。

四、关于公租房费用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严格执行《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及《关于调整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廊发改公价〔2023〕595号),不存在“第一年免房租”政策。此外,公租房申请、审核不收取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全程公平、公正、公开。

请广大市民通过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冀时办”APP等官方渠道了解政策,切勿轻信非官方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遇可疑情况,请及时保存证据并拨打110报警。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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