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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城区防汛IV级应急响应
根据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命令》和市气象台发布的暴雨蓝色预警信号,经报请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决定于8月3日18时30分启动城区防汛IV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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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命令》和市气象台发布的暴雨蓝色预警信号,经报请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决定于8月3日18时30分启动城区防汛IV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