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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法院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防线

2026年08月30日 来源:《廊坊日报》 作者:记者 滕雪叶 实习生 常雪璐 字体:  

近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获悉,2023年至2025年,全市法院新收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229件,审结192件;新收民事二审案件46件,审结60件。新收刑事一审案件142件,审结144件;新收刑事二审案件6件,审结6件。新收行政二审案件1件,审结1件。从近三年收结案数据看,刑事案件收案呈下降趋势,反映出全市环境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深化环资审判“三合一”改革,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廊坊中院全面落实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统一裁判尺度与司法理念,破解以往“分散审理、标准不一”难题。建立“法官+技术专家”复合型审理模式,依托“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组建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智库,建立“专家咨询+现场勘验+技术鉴定”联动机制,精准破解污染损害认定、生态修复评估等专业难题,让裁判更具科学性与公信力。从立案分流、庭审审理到执行监督、修复回访,形成标准化流程,推动环资审判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转变。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培训、个案指导等方式,积极适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恢复性司法举措,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协作模式,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批、教化一方”的良好效果。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廊坊两级法院主动融入生态环境治理大格局,不断健全协同联动机制。2026年6月,省法院批复同意《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廊坊市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的意见(试行)》,确立由大城县人民法院跨区域管辖涉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由香河县人民法院跨区域管辖廊坊市其他区域环境资源案件的“双轨”集中管辖模式,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现了“类案专审、集中审理”的新格局,标志着廊坊环资审判迈入专业化、集约化新阶段。

廊坊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司法理念,深刻理解和把握环资审判的核心不在于“判”而在于“修”。刑事审判方面,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依法从严惩处。通过严厉的刑事制裁有效遏制犯罪发生,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秩序。民事审判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生态环境法典》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侵权责任,保障受害者权益与生态环境修复并重,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权益的有力保护。行政审判方面,通过依法判决纠正不当行政行为,既维护法律公正权威,又促使行政机关提升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

全市法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新起点,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做好环资审判工作,为打造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廊坊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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