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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回顾

市综合执法局:关于露天烧烤治理、施工临建房等有关问题

2015年05月22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时间:5月14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

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嘉宾:市综合执法局市容管理科科长王金太;法制科科长刘提林;监督监察科负责人徐少青;规划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健。

主题:市容管理政策、市容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意见;城市市容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门前十包”责任制的组织协调以及监督检查工作。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听证案件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答辩、应诉、听证主持和强制执行申请等有关工作;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整理汇编工作;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年检工作。执法动态、报告、总结等文件的起草工作。对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巡查、监督工作;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检查、调查取证工作;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多作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落实工作等。

  露天烧烤如何治理?

市民马先生:露天烧烤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影响市民生活,烧烤摊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严重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危害市民健康安全,请问,执法局怎样治理的?

市容管理科科长王金太:露天烧烤经营活动,大量排放污染城市空气环境的油烟、粉尘,严重影响城市公共环境空气质量,破坏城市环境,给全体市民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露天烧烤经营过程中,存在证照不全、食品卫生不达标、食品卫生操作不规范、掺杂使假、食品安全无保证、消费损害无保障等问题,严重危害广大市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城市露天烧烤经营活动,店外摆桌、占道经营、妨碍通行、影响交通,严重影响城市公共环境秩序。

为此,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我市市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根据市政府关于露天烧烤治理的责任分工和治理标准,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清理取缔市区内道路两侧范围内无店、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庭院、社区、市场内的露天烧烤由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治理规范。

广大市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建议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施工围挡和施工临建房怎样合理设置?

市民张先生: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一个项目即将开工建设。请问,我市对施工围挡和施工临建用房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规划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健:首先说一下施工围挡设置要求,《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施工现场作业应当在批准的占地范围内封闭作业。我市的具体规定是: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建设施工围挡。围挡必须采用实体墙形式,高度不低于1.8米、不高于2.5米。为了与城市环境景观协调,建设单位应利用施工围挡外侧,设置宣传本企业、本项目的广告和公益内容广告,公益内容不少于50%。如果施工围挡需要占用城市道路,还需要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申请办理临时性占用城市道路批准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费。

施工配套的临时建设方面,依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目前已不再单独办理审批。建设单位可以在取得工程规划许可之后进行建设。此类临时建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2009)的要求,工程期满后应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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