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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约谈传导工作压力 持续攻坚改善空气质量
市大气办发布1—10月份 全市90个乡镇空气质量报告

2018年11月12日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陈正 吕新颖 字体:  

依据《廊坊市2018年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日前,市大气办发出通报,公布1-10月份全市90个乡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结果,并发布空气质量报告。

根据全市1-10月份90个乡镇空气质量报告显示:今年1-10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个乡镇(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安次区仇庄乡,广阳区北旺乡,安次区码头镇,三河市皇庄镇,大厂县陈府镇,三河市段甲岭镇,安次区北史家务乡,三河市泃阳镇,安次区杨税务乡,永清县管家务乡。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乡镇(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文安县滩里镇,大城县臧屯乡,霸州市堂二里镇,文安县大留镇,霸州市东段乡,文安县孙氏镇,霸州市胜芳镇,霸州市王庄子乡,文安县赵各庄镇,文安县左各庄镇。

北部县(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3个乡镇(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香河县渠口镇,大厂县大厂镇,大厂县邵府镇;中部县(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3个乡镇(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永清县刘街乡,永清县永清镇,固安县马庄镇;南部县(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3个乡镇(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文安县滩里镇,大城县臧屯乡,霸州市堂二里镇;市三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3个乡镇依次为安次区东沽港镇,安次区调河头乡,广阳区万庄镇。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在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廊坊市2018年县(市、区)及乡(镇)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机制,通过采取公开约谈、经济处罚、公开检查、追责问责等方式,对排名靠后的乡镇予以处罚。截至目前,市大气办共对空气质量在全市排名较差和片区排名较差的24个乡镇落实了约谈和公开检查,落实经济处罚9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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