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终止I级应急响应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月1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渐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2020年)》和《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拟于2月1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终止I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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