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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动态

我市出台16条措施支持外贸企业

2020年03月07日 来源: 廊坊日报廊坊传媒网 作者: 字体:  

近日,我市出台应对疫情支持外贸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

支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进口。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医疗物资海外供应商信息,拓展进口渠道。对受政府委托进口防疫物资和设备等进口业务,免费提供海外出口方资信调查,提供进口预付款保险服务。落实国家对疫情防控急需物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开通疫情防控急需物资进口报关通关绿色通道。

大力推动外贸企业复工投产。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人均效益高企业”优先原则,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外贸企业,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优先安排复工。在员工返岗方面要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取消一切不合理限制。消杀、防疫物资要向外贸复产企业倾斜,优先保障供应。指导外贸企业制定开工疫情防控预案,避免出现新疫情。

防范化解疫情期间外贸企业风险隐患。加强疫情期间对全市外贸进出口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提前预警预测,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应对,保障外贸进出口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海外买家资信服务力度,为企业提供风险预警信息、国别风险信息、限额买家资信调查、海外投资咨询等服务,及时发布疫情期间风险预警,指导企业制定疫情期间风险防范方案。开通客户服务电话(400-650-2860)和电子邮箱(hebei@sinosure.com.cn),进一步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和电子保单,减少线下单证传递。

开展“全年百企在线展”活动。支持企业利用“网展贸MAX”等网上贸易展览平台,面向全球开展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实现不出国门找客商、拓市场的目标。借助“网络洽谈室”进行贸易商洽和交易,弥补境外参展受阻带来的损失。利用市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在线展览服务费用给予支持。

开展“双月线上产地直播”活动。积极对接阿里巴巴跨境电商平台,鼓励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拓宽国际销售渠道。与平台开展合作,针对我市重点外贸行业,每两个月举办一次产地直播活动,促成线上交易。

开展“月度外贸政策主题培训”活动。广泛征集企业诉求,针对企业关注重点内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培训。疫情期间采取在线培训方式,疫情解除后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升我市外贸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利用市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培训活动产生的费用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利用河北省外贸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外贸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及时获取最新外贸资讯。

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示范主体。广泛宣传我市省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组织我市外贸基地和企业与公共海外仓线上对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培育市级以上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支持我市外贸综服企业做强做大,对服务对象达到或超过100家、年出口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美元的试点企业,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服务对象达到或超过200家、年出口额达到或超过1亿美元的试点企业,给予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组织举办外贸产品线上线下展览。疫情期间,线上展示我市出口产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出口额占比大的产品重点展出,深度融合区块链技术完成新外贸供应链智能平台的搭建,开展B2B、B2C、O2O等多种业态销售模式,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实现国际国内无缝对接。疫情解除后,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展代销、展销结合,扩大出口。对相关费用给予支持。

加大境外展会扶持力度。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但因疫情而被迫放弃参展、经协调主办方仍不予退款的外贸企业,在省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对展位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引导企业争取我省2020年境内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重点展会支持,展位费应补尽补。原有市级外贸展会扶持政策维持不变。

推动信用保险支持范围全覆盖。落实2020年市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外贸软件云服务等信息化建设相关费用、资信产品购置费用、保单和退税融资利息等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将以上资金支持范围由三区两县扩大至全市域。放宽理赔受理要求,开设专项定损核赔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因疫情发生的理赔需求。

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及时向企业发布疫情期间国际贸易风险提示,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及时提供商事法律和贸易投资促进等公共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向省贸促会和国家六大商会申请办理不可抗力证明、法律咨询、参展协调、供需对接等相应服务。积极做好政策、法律、金融、物流、贸易风险等信息服务。

加大企业信贷供给。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和有出口订单的外贸企业,各金融机构要给予贷款融资支持。对贷款到期的企业,各金融机构要灵活调整相关信贷政策和服务方式,运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措施,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加强金融产品创新。针对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开工导致资金紧张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工资贷”“租金贷”“应收账款质押贷”“退税贷”“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等专项金融产品,满足外贸企业融资需求。对于疫情防控物资、原辅料生产相关企业的专项金融产品可纳入“普惠贷”补偿范围。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外贸企业实施稳岗就业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外贸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实施环保差异化管控。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积极帮扶相关企业列入全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列入正面清单的外贸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各级环保部门在督促重点出口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前提下,采取分类施策、区别对待的政策。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允许有外贸订单的正面清单企业连续生产不停工。在完成生产任务和订单后,仍需按应急减排要求执行。

深化外贸精准帮扶活动。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要认真抓好中央、省和我市应对疫情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深入外贸企业调研帮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速从快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市外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完善外贸企业精准帮扶机制,动态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及后续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市外贸进出口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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